四川在线消息(方霞 记者 魏冯)2月20日,泸州市商务和会展局发出《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推进商贸流通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复工复业的通知》(简称《通知》),给合泸州实际情况,分类推进企业(单位)复工复业。

  《通知》规定,保障一批企业(单位)尽快复工复产。如保障城市运行、群众生活必需的超市卖场、城市配送、农产品批发市场等行业企业正常运营。同时,保障与工业生产、春耕生产密切相关的商务租赁、专业市场、农资销售、劳务服务业、设计咨询等企业(单位)尽快复工复业。

  《通知》还规定,支持部分企业(单位)逐步恢复部门业务活动。商务宾馆、购物中心、批发市场、超市、便利店、餐饮、理发等涉民生类场所可恢复部分业务活动。餐饮不得提供桌餐,可使用外带、外卖方式供餐。理发用具必须一客一消毒。城市商业综合体原则上可恢复百货业务,但不能开启中央空调系统。倡导美发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快剪不洗服务。

  同时,《通知》还提及,要暂缓一批企业(单位)复工复业。暂停一切群众聚集性商贸活动。暂停设堂食、沐浴等行业企业(单位)的复工复业等。

  通知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