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询问当事人李某时,他表现得有些紧张。民警并没有立即打草惊蛇,而是在李某家中仔细检查。在检查到李某家中的猪圈时,民警终于发现到了问题所在——李某家中的猪圈并没有养猪,而是养了两只猛禽。

  李某称,这是他去年在一名路人手中花250元买来的,并一再强调自己只是当宠物养,不打算食用,所以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什么问题。当民警指出这两只猛禽是保护动物时,李某认为自己把它们放了就可以了。民警随即将李某带至公安局进行调查,并将两只猛禽送至四川省某森林资源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

  经鉴定,两只猛禽中体型较大的一只为普通鵟,另外一只为松雀鹰,均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幸运的是,这两只鸟的身体并无大碍,已经被送往乐山市野生动物救助点进行救助,后期经过综合评估后将放归自然。

  目前,李某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