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秦勇
4月10日,自贡发布通告,湖北等重点地区及国(境)外到(返)市人员应于到(返)市3天以前向所在单位或村(社区)申报登记,到(返)市途中要做好个人防护,到(返)市后1小时内要向所在单位或村(社区)报告登记。
自贡要求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住宿业、汽车站、火车站等重要场所要认真摸排登记湖北等重点地区及国(境)外到(返)市人员信息,第一时间掌握并报告相关部门,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同时,村(社区)要加强对湖北等重点地区及国(境)外到(返)市人员的服务管理,为其提供日常居家生活服务、心理疏导等关心帮助,拒绝歧视、排斥等行为,营造相互关怀的社会氛围。
自贡希望湖北等重点地区及国(境)外到(返)市人员要按照要求及时申报登记,自觉遵守自贡市相关防疫规定,积极配合村(社区)管理,共同筑牢疫情防线。对不遵守相关规定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