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开车上路,必须要持有相对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但资阳一男子“屡教不改”,宁愿冒风险第二次无证驾驶,也不去考取机动车驾驶证。近日,该男子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被民警查获。

  原来,4月21日晚上20时10分许,资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巡逻三中队民警,在雁江区迎接镇治超点S106线432KM+100M处开展酒驾整治时,拦下一辆川M号牌的小型普通客车,当执勤民警对该车驾驶人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时,驾驶人对执勤民警说道:“我从这里回家,天天太累了,喝了点酒……”在民警核查男子信息时,该男子还和民警“叙旧”起来:“警官,上次是不是你逮的我?”

  经查,驾驶人孙某,雁江区迎接镇人,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经检测:孙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3mg,系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然而,这并不是孙某第一次无证驾驶,早在2017年,孙某就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款1000元。

  目前,资阳交警直属二大队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孙某饮酒驾驶、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给予共计罚款2000元的处罚。

  公安交警温馨提示:无证驾驶、酒驾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影响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勿以身试法,否则后悔莫及。

  (毛媛媛 李凤洁 四川法治报记者 吴显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