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殷鹏
5月7日,记者从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截至4月底,国家移交我省的两批共39个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20个,其余19个问题正在积极整改中。
记者了解到,2018年、2019年国家分别移交我省长江生态环境问题20个、21个。按照国家要求,我省将2018年移交尚未完成整改的4个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和2019年新移交的21个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合并为23个,重新建立了台账,共计39个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
对国家移交我省的39个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生态环保督察办按照“实事求是、分类施策、标本兼治、科学整改”的原则,及时组织编制并印发《四川省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案》,省直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督促指导和统筹协调,全力推进问题整改。
根据各市州调度上报的最新情况显示,截至2020年4月底,我省已整改完成20个长江生态环境问题,其中销号16个,待销号4个,待销号的4个问题分别是:宜宾市翠屏区污水处理厂附近大量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直排长江问题、内江市城区沱江大坝下游大量未经处理生活污水直排沱江问题、德阳市绵远河污水处理厂每天约3万吨污水溢流直排问题和遂宁市唐家渡电航暨凤台大桥工程施工破坏涪江河道生态环境问题。
此外,我省还自查出长江生态环境问题209个,目前已整改完成157个。接下来,我省将继续严格按照“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要求,全力推进国家移交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