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秦勇 文/图
5月19日,记者从自贡市政府获悉,《自贡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明确规定:城市规划预留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以下标准:每千人口按三十五名学龄前儿童配建相应规模幼儿园,服务半径宜为五百米;每千人口按七十名小学生配建相应规模小学,服务半径宜为五百米;每千人口按三十五名初中学生配建相应规模初级中学,服务半径宜为一千米;高级中学等学校的规模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让校点布局设置更加科学,解决幼儿园公民办结构失衡,“乡镇弱、城区挤”,部分幼儿园建设不规范的问题。
据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一标准是根据近20年来自贡的人口出生率、人口数与学生比,经过详细统计分析,再结合当前生育政策等因素测算得来。
比如,政府出让某个地块修建居民住宅区,规划人口为5000人,按每千人学龄前儿童35名计算,预计小区儿童有175名,那么该小区至少要规划建设一个180人规模的幼儿园。
此外,《办法》还明确: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按法定程序编制、报批、修改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的;未将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未按规划预留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侵占规划建设用地,擅自改变规划建设用地用途的;侵占、截留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资金,或者挪作他用的,将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