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蒲香琳)5月22日,记者从四川省财政厅获悉,2020年度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已于近日下达,金额共45.5亿元。其中,中央资金29.4亿元,省级资金16.1亿元。

  据悉,资金将重点用于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增收脱贫,主要包括扶贫发展支出、少数民族发展、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四大支出方向。

  具体而言,扶贫发展支出方向共44.9亿元,其中,中央资金28.8亿元,省级资金16.1亿元,下发至全省近百个县(区)及三州地区,阿坝、甘孜、凉山三州均超过3.5亿元。

  其他三项支出均为中央资金。其中,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5694万元,下发至20余个县(区)及三州地区,凉山州最多,为2242万元;国有贫困农场支出方向126万元,均下发至凉山州;国有贫困林场支出方向518万元,其中,广元市剑阁县100万元、乐山市峨边县100万元、达州市318万元。

  2019年底,四川已下达2020年度第一批该项资金141.5亿元。截至目前,已累计下达187亿元,相比2019年全年增加32亿元、增长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