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

  不搞一刀切 套内与公摊分别开计价

  “公摊面积有存在的合理性,对公摊面积不能搞一刀切。”刘廷安称,在发达国家,公摊面积还是存在的,特别是在高档小区,越是高档,公摊面积的比例越大。同时,类似经济适用房的公摊面积相对很少,自然而然,居住环境就差很多。

  针对解决“公摊困境”,刘廷安建议,要明确售房过程中公开公摊面积数据的强制义务,通过公示模式有效减少售房过程中的“自由发挥”,让其双重获利的情况不再发生,购房者也不会再因为认知模糊而为享受不到实际利益的公摊面积买单,逐步消除不得不被动接受的捆绑交易。

  同时,按照套内面积征收房屋交易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将套内面积及公摊面积的单价分别计算销售,让公摊面积的单价低于套内面积的单价,促使房价不再持续走高。

  为什么建议套内与公摊面积分开计价销售?刘廷安解释称,完全取消公摊面积计价在当前我国城市大规模集中居住模式的情况下,不能真正实现或起到实际抑制及降低房价的目的。而公摊面积及套内面积从产权角度来看分属于共有部分和专有部分,那么完全以同样的单价计算是否真正符合物权法的平等保护原则呢?

  他建议,可以通过试点的方式在一些地区观察单独设置二者单价来计算房屋总价能否影响房价的整体变化趋势。

  此外,针对具体小区中不同楼户型的房屋物业费,刘廷安建议可以具体情况具体划分,配套除房屋价格外其他计价规则的改革政策,以同户型、楼型为基准收取相同单价的物业费,供暖费等收费也可据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