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时25分许,路面执勤人员在县城安汉大道与凤凰大道交叉口将这辆逾期未年检车辆依法查获。通过警务通查询,显示该车尚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录达77条,被记173分,每项违法行为罚款从100元至1000元不等,加起来罚款本金就达到1万余元。该车从2014年2月6日至今未年检,已达到强制报废注销标准。

  红星新闻记者从蓬安交警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人张某某已涉嫌驾驶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上路行驶,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收缴车辆、强制报废、罚款等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邓涛 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 警方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