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据内江中院官微消息,6月16日,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四川省广元市原副市长张尚华受贿一案。

  四川省内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0年至2019年被告人张尚华利用担任广元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书记、旺苍县县长、旺苍县委书记、巴中市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能源投资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65.26355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尚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张尚华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本次庭审通过远程视频方式进行,被告人张尚华在羁押场所出庭受审。相关部门110名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接受警示教育。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