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眉山市美酷创赢科技有限公司在眉山市东坡区成立,彭某某、程某某、张某某成为该公司股东,彭某某担任该公司监事。同年12月18日,青神县美酷嘉鸿科技有限公司在青神县青城镇成立,范某某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贾某某为该公司股东。

  据彭某某保存的国酷(美酷)公司宣传资料,该公司有“五国商务官”,参加过政府举办的峰会,还有来自“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的老师授课。然而这些看起来十分“高大上”的宣传,不过是发展会员的伎俩。

  2019年6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在成都被公安机关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经鉴定,彭某某的最大层级数95层,累计获利11万余元。贾某某的最大层级数92层,累计获利5万余元。其余被告也累获2千至3万元不等。

  法院认为,被告人彭某某、贾某某、张某某、程某某、范某某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购买商品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鉴于五被告人均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退缴了全部或部分违法所得,经司法机关调查评估或所在社区同意帮教,具备社区矫正条件,法院依法给与从轻处罚。

  法院以参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五被告人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一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并宣告缓刑。

  “再也不贪这些了,以后增强法律意识。”“他们说可以改变命运,我就加入了,一定要多学法。”法庭的最后陈述中,几名被告人悔不当初,纷纷表示以后会多学法,赚合法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