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深井成功脱险

  “观光车受损,租赁方让我赔2.7万元修车费”

  涂女士说,井坑里有约2米深的积水,电瓶车坠入井坑后,直接倒翻过去,她和女儿就扣在车里。两人从电瓶车里翻出后,浮到积水面上。“儿子跳车后,就大喊救命。”附近的路人将她们两人拉了上去。

  涂女士成功脱困后,感觉左脸火辣辣的痛,左眼视力也比较模糊。“电瓶车也摔坏了,这几天一直在处理这个事,连去医院的时间都没有。”涂女士说,女儿事后到医院检查,医生诊断为头骨骨裂。

  虽然电瓶车租赁负责人向保险公司进行了报备,但观光车无法购买保险,受损的电瓶车需要涂女士进行维修,“修车店说要2.7万元费用。”涂女士说,造成坠井事故儿子有一定的责任,但租赁方没有及时阻拦、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同时,在建工地施工方没有明显的警示标识,也应该对这起事故负责。“我们人员受伤不说,凭什么要我们独自承担修理费用?”涂女士说。

  仙海风景区管委会协调

  “已联系相关责任方,让他们坐下来进行协商”

  6月30日上午,涂女士就自己及女儿坠入6米井坑一事找到仙海风景区管委会,该负责人表示,他们已联系相关责任方的负责人,让他们坐下来进行协商。“仙海风景区是一个开放式景区,景区为进入的游客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该负责人说,涂女士及女儿受伤的医疗费用,租赁方保险不足的部分,由景区向保险公司申请意外险种。

  7月3日,电瓶车租赁方负责人李先生告诉记者,当天是涂女士的女儿和儿子到摊位上租的车,“我们当时还问有没有驾驶证,她们说有才租给她们的。”李先生说,没有驾照的人开车,看都看得出来。“我们看到她们开到岔路时,正准备打电话提醒,结果车就坠进深坑里了。”至于涂女士儿子驾车引发的事故,李先生表示,他们不存在监管的疏漏,当时租车的时候签了安全协议的,开出去后由游客进行操作,“安全责任肯定掌握在他们手上。”

  在建工地负责人表示,他们在施工过程中,工地的位置打起了围栏,并设置了警示标识。“游客直接把警示标识撞进了深坑,她们撞坏了我们围栏,应该赔偿我们警示牌及施工围栏的基础设施费用。”

  由于当事几方未能达成协议,涂女士最后选择走司法程序,对受损电瓶车维修费进行责任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