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周春兰 记者 刘春华)7月29日,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李贵、谭侠等24人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了第二次公开开庭审理,并进行一审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以来,李贵、谭侠等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及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犯罪活动长达十余年,并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该组织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排挤、打压同行业其他竞争对手,并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寻求庇护,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法院审理后认为,以李贵、谭侠为首的涉案组织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组织、领导者李贵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卖淫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偷越国(边)境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组织、领导者谭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卖淫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2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二年六个月至十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财产刑。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及被告人亲属等60余人在德阳中院设置的视频旁听室参与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