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货车雨天超速行驶致4死5伤

  驾驶员、车主、货运公司负责人等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查

  近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曝光一起典型案例,由于管理不力,一货运公司驾驶员超速行驶引发交通事故造成4死5伤。最终,驾驶员、车主和该货运公司相关负责人等4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今年1月24日,宜宾市叙州区境内,杨某某驾驶重型货车行至宜屏路时,分别与一辆同向行驶的两轮摩托车及一辆对向行驶的小型面包车相撞,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经查,事故直接原因为:该货车雨天超速行驶,对前方道路情况判断失误且操作不当,导致事故发生,驾驶员杨某某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目前,驾驶员杨某某已被以交通肇事罪移送起诉。公安机关另查明,该货车登记车主为“宜宾祥安运业有限公司”,实际车主为陈某。此次事故的间接原因如下:陈某重效益轻安全,安全意识淡薄,对肇事车辆驾驶员管理不力,对此次事故负有管理责任。

  并且,宜宾祥安运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朱某系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致公司内部管理体系混乱,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此次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宜宾祥安运业有限公司安全科科长朱某未履行公司第三责任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组织开展车主及驾驶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对GPS动态监管管理不力,未及时发现并制止肇事车辆驾驶员超速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此次事故负有管理责任;宜宾祥安运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某,未履行公司第二责任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公司未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未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对此次事故负有管理责任。

  以上4人均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属地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记者 蒋京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