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 任鸿

  七夕,又是各位霸道总裁想疯狂表白的时节了。但是强吻、壁咚。。。这些霸道总裁的套路,违法么?小心,恋爱有风险,一不小心就要“违法”。

  8月25日,记者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为了配合七夕,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们专门给你普及5种行为到底违不违法。

  1。只要我愿意就能随便强吻、壁咚对象吗?

  法官说:当然。。。得看情况了

  但奉劝广大情侣们,用此招一定要在合适的时机。一旦对象不愿意,你就违法,甚至构成犯罪了!

  你以为那是霸道总裁的“撩”?事实上就是“性骚扰”

  ·上法条·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不过通常来说,也不至于严重到构成“刑事犯罪”,but你以为这样就能为所欲为了?

  强吻、壁咚他人会遭到治安处罚的哦,顺手科普一个知识点:

  这里的“他人”既包括女人,也包括男人

  但是如果是在公共场合强吻、壁咚可能会是“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再如果是猥亵14周岁以下的孩子的,那就是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强吻、壁咚“翻车”的法外狂徒们一旦涉及刑事犯罪,有望领取拘役起步,最高15年的“有期徒刑”大礼包。

  2。老婆不给老公零花钱,违法吗?

  法官说:当然!违法!

  恋爱使人贫穷,沐浴爱河的同时也就容易陷入囊中羞涩的境地。

  那么,那些不给伴侣零花钱的“法外狂徒”(老公不给老婆零花钱同理)哪些法条能约束?!

  上法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划重点:

  共同所有、工资、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处分的权利。

  金钱问题是夫妻双方之间的大问题,千万不要不在意,要多沟通,多交流。

  3。青春损失费”“分手费”爱情欠条合法吗?

  法官说:不合法!

  俗话说,一别两宽,各生欢喜。但是有的人在结束一段感情之后,越想越气,越气越想,总觉得自己吃了亏,必须得要点经济补偿。

  可是事实上,“爱情欠条”换不回青春,买不来爱情还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因分手索赔青春损失费、分手费,既不是侵权之债,也不是合同之债更不是不当得利之债,很难找到一种权利或者权益与之对应。

  故司法实践中,当事人主动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分手费”及“青春损失费”都无法得到支持。

  为避免此类纠纷,婚恋破裂的当事人双方最好在关系破裂时将财物结清,尽量不出现该类欠条。

  爱情终究不是买卖,奉劝“法外狂徒”们别惹“情债”毕竟相爱时的承诺是那么美好。

  4。分手后送出去的东西还能要回来?

  法官说:有些复杂,得分情况

  “摘下星星送给你,摘下月亮送给你。。。”七夕节,还能送星星,送月亮?送了东西还要要回去?

  还有这种操作?咳咳,还真说不准

  [能要回]

  一方以结婚为目的,向对方赠与的大额财产,诸如房屋、车辆等,因没有结婚,可以要求接受赠与的一方返还。这种赠予实质上是一种默示的附条件赠予,即附加了结婚的暗含条件,双方分手时可以索回。

  [不能要回]

  在恋爱期间,为增进感情、递进关系而赠送的日常小额礼物,属于一般赠与,赠与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赠与物交付给对方之后不能要求返还。

  5。可以看对象手机吗?

  法官说:可以,但有前提!

  只要经过对象同意,想看就看。否则。。。。。。

  上法条

  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明年即将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