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兴强   四川在线记者 陈松

  近日,省公安厅高速公安四分局扎实开展严管严查夜间重点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零容忍,积极营造高速公路交通违法严管严控高压整治态势。在8月29日四分局十一大队夜间酒驾专项行动中,有一个酒后驾车特殊案例,让人唏嘘。

  29日24时许,一辆号牌为川ZB9**3号五菱宏光面包车急驰到仁沐新高速公路仁寿南收费站,准备从收费站出口驶出,执勤民机立即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驾驶员万某及车上乘客都显得很着急,表示车上有病人,急需送往医院。当民警靠近时,闻到一股浓浓酒味,于是要求驾驶员进行呼吸酒精检测。经现场检测驾驶员万某的酒精含量为53mg/100ml, 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法行为。

  随后,驾驶员坦言,当晚参加朋友生日宴请喝了大概二两白酒后就回家休息了。大约23时许,“邻居说肺炎病犯了,请我开车送他送到县医院治疗。”当时万某也清楚自己不能酒后开车,后来考虑到这么晚了,路上可能也没有警察检查,就冒险驾车准备将邻居送往仁寿县医院,刚出仁寿南收费站就被查处了,“现在想想也是很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