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人民法院供图渠县人民法院供图

  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

  8月31日,记者从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8月30日上午,达州渠县人民法院对周廷字等35名被告人被指控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信用卡诈骗罪、妨害公务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首要分子周廷字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6万元;其余涉案3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6个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判处相应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