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成)据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17日消息,四川车险综合改革将于本月19日起正式实施。按照本次车险综合改革实施的具体要求,将逐步放开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第一步将自主定价系数范围确定为[0.65-1.35],第二步适时完全放开自主定价系数的范围。

  从四川数据测算情况来看,实施改革后,保费水平将整体下降,新车保费大幅下降,由于改革前四川自主系数已处于全国最低水平(0.4225),改革后旧车保费因为车型和使用类型不同变化幅度有差异,部分高风险车型保费有小幅上涨。

  据了解,车险综合改革实施之后,交强险有责任赔偿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而在基本不增加消费者保费支出的原则下,商车险保障责任范围也将进行拓展,增加了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保险责任,删除了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删除了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支持行业开发车轮单独损失险、医保外用药责任险等附加险产品,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

  实施改革后,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支持行业将示范产品商业三责险责任限额从5万—500万元档次提升到10万—1000万元档次,更加有利于满足消费者风险保障需求,更好发挥经济补偿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作用。

  支持行业制定新能源车险、驾乘人员意外险、机动车延长保修险示范条款,探索在新能源汽车和具备条件的传统汽车中开发机动车里程保险(UBI)等创新产品。引导行业规范增值服务,制定包括代送检、道路救援、代驾服务、安全检测等增值服务的示范条款,为消费者提供更加规范和丰富的车险保障服务。

  根据市场实际风险情况,保险业重新测算了商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同时,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适时支持财险公司报批报备附加费用率上限低于25%的网销、电销等渠道的商车险产品。由此,车险产品费率与风险水平更加匹配。

  改革实施后,商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前3年,对于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将降低。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表示,经前期与四川省公安厅联合发文推进,四川目前已在全省全面实施车险电子保单制度,已实现车险缴费实名认证,各财险公司也已经加强了投保人身份验证,保单签名、条款解释、免责说明等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