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檐  四川在线记者 陈松

  记者12月7日从公安厅高速交警一分局获悉,11月25日凌晨4时左右,四川高速公安一分局五大队值班室接到110转警,称辖区G4215蓉遵高速成都往自贡方向永兴服务区内一名驾驶人疑似酒驾并殴打他人。

  接警后,大队民警陶波、辅警周小均立即赶赴报警现场永兴服务区,并找到了报警人。报警人是一名年轻女子,称自己当晚与丈夫一起驾车从成都出发,准备返回眉山老家,在永兴服务区停车休息时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和拉扯,没想到丈夫突然直接“动手”,在殴打自己后人也不见了踪影,同时自己丈夫还是在饮酒之后驾驶的机动车。

  经过民警和服务区工作人员一番仔细寻找,终于在服务区角落找到了报警人的丈夫程某。程某面色绯红,浑身酒气,经过民警仔细调取查看服务区内监控和对比车辆进站相关记录等证据后,证实为该驾驶员程某驾驶车辆。民警立即使用酒精测试仪对程某进行检测。经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已达到65.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程某本人也承认,其当晚和朋友在成都市九眼桥吃饭时饮用了啤酒,并对自己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民警立即对驾驶员程某进行严厉批评教育,责令其让具有驾驶资格的人员将车辆开走,并对程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暂扣6个月驾驶证,罚款1900元,记12分的顶格处罚,同时该家庭纠纷案件已移交当地永兴派出所进行办理。

  (图片由省高速交警一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