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樊邦平
12月29日,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决定接受吕皓辞去眉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免去黄锦鸿的眉山市数字经济发展局局长职务;
免去李长城的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杜晋的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梁丹的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邓胜果的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辛利平的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李莉的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决定任命
决定任命于强为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表决通过于强为眉山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邓世虎为眉山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夏成刚为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梁丹为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邓胜果为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