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新闻网讯(记者 徐梓胜)12月25日,四川高院召开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全省法院审结的10个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黑恶势力及“保护伞”案例。其中乐山中院审理的“医霸”彭树林涉黑组织争抢120患者非法行医牟利案和夹江法院审理的汤加华涉黑组织网络套路贷案位列其中。
“医霸”彭树林涉黑组织争抢120患者非法行医牟利案
基本案情
彭树林为牟取非法经济利益,以其注册成立的乐山驳骨堂中医骨伤专科医院(后更名为乐山驳骨堂骨科医院,以下简称驳骨堂医院)为依托,以亲友关系、师徒关系为纽带,笼络、纠集程勇等人,在驳骨堂医院不具备院前急救危重病人的能力和资质情况下,为牟取非法利益,长期通过行贿施救队员违法获取大量车祸伤病员信息,通过欺骗患者及亲属,殴打和威胁其他医院医护人员等方式,争抢车祸病人,导致个别危重病人得不到及时规范救治而死亡。在该犯罪组织中,彭树林负责决策、指挥,骨干成员程勇等5人负责按照彭树林要求组织安排组织成员及医院职工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和管理组织违法所得,逐步形成了以彭树林为组织、领导者,组织成员达15人的犯罪组织。
该组织实施了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行医、强迫交易、诈骗国家医保基金300余万元、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并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威胁病人及家属,阻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正常履职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聚敛了巨额经济利益。仅2012年5月至2018年11月期间,驳骨堂医院总收入为1.36亿余元,结余7千多万元。该犯罪组织在乐山市市中区范围内的院前急救医疗领域形成重大非法影响,致使院前急救同行医院不敢、不愿与其竞争,严重扰乱了当地院前急救正常秩序,侵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和财产安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裁判结果
乐山中院以彭树林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7罪数罪并罚,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29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至一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相应财产刑。鉴于本案多名被告人利用其医生职业身份实施犯罪,人民法院对其判处刑罚的同时,依法对包括彭树林在内的24名被告人适用职业禁止令。目前该案已生效。
典型意义
医生是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医院是群众在生命最脆弱无助时以生命和全副身家托付的机构。彭树林本身作为一个医生,却严重违背基本职业道德和法律底线,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并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以牟取非法经济利益为至上目的,以医疗之名,漠视患者生命健康,将患者视为摇钱树和牟利对象,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干扰了正常医疗秩序,严重损害了医院和医生群体形象,其也为自己的不法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受到了依法严惩。
汤加华涉黑组织网络套路贷案
基本案情
2017年9月以来,汤加华纠集邓金龙等人注册成立了南昌市赤之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后网罗、招募大量社会闲散人员,以上述公司名义开设账户,开发贷款APP,通过QQ、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以宣传“无抵押、无担保”贷款为诱饵,诱骗在校大学生或大学毕业三年内的青年群体签订虚假借款合同,并以扣除服务费、保证金、中介费的名义,恶意减少放款数额,被害人实际取得借款数额仅为合同载明借款数额的50%-60%,同时,约定极短的还款期限和高额违约金,恶意制造违约。对逾期未还款的被害人及其亲友进行言语侮辱、恐吓,发送淫秽PS图片以及采取电话、短信轰炸等“软暴力”手段“索债”,迫使被害人按照合同载明的贷款金额归还本息及高额违约金等费用。汤加华等人长期有组织地实施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累计放贷8060万余元,收款1.54亿元,非法获利7349万元,逐步形成了以汤加华为组织、领导者,汪伟柏等11人为组织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通过在贷款平台APP系统中植入了“立木征信”和“易城”软件盗取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共计3百余万条,导致被害人及其亲友随时面临被滋扰的威胁。经对其中259名被害人进行抽样取证,有223名在校大学生,涉及全国181所院校。该组织长期“软暴力”滋扰恐吓,给被害人及其父母、亲友、同事、同学形成心理强制和心理恐惧,受侵害人员多达1万余名,遍及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该组织APP平台贷过款的被害人中,3人被逼自杀身亡,3人自杀未遂,多人患抑郁症,另有13人被迫退学、转学或辞职。被害人在聚投诉平台、华声在线投诉平台等网络多次投诉,点击总量30多万次,在网络空间和现实社会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社会生活秩序,侵害了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裁判结果
夹江县法院以汤加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4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涉案其余34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三年不等刑罚,并处相应财产刑。
典型意义
近年来,借助网络平台,以民间借贷为幌子,通过虚增债务和高额违约金,恶意制造违约和肆意认定违约,胁迫被害人及其特定关系人逼债等各种形式非法侵占公私财物的“套路贷”犯罪日益猖獗肆虐,严重侵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社会危害极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坚决有效遏制各类“套路贷”,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目标任务之一。汤加华涉黑组织以无抵押担保贷款为诱饵,围猎涉世未深,消费欲望强烈又缺乏收入来源的青年大学生实施诈骗,被害人很容易上当受骗,部分人甚至付出了生命代价,危害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人民法院在办理该案时,坚持依法从重惩处,对汤加华判处重刑的同时,坚持最大限度追赃挽损退赔,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该案也提醒广大青年学生理性消费,通过正当渠道贷款,警觉各类套路陷阱;家庭、学校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亦应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和引导,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强化行业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