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射洪市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在247国道1292KM路段对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未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你车上的反光标识去哪了?”面对民警的提问,该货车司机支支吾吾,并未作出回答。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该货车驾驶员开具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并罚款200元。

  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冬季大雾天气增多,货车车身的反光标识能增强可视性,明显反映出车辆的长、宽、高及两车间距,在夜间更能引起其他车辆和行人的警觉,从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因此,请货车司机一定要贴好反光标识,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

  (全媒体记者  吕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