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举行的巴中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通告新闻发布会上,巴中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苟斌表示,该局按照《关于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方案》工作要求,突出重点环节、聚焦重点场所、紧盯重点平台、严格落实“八个严禁”,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专项整治任务落实落地。截至目前,巴中全市市场监管系开展检查2次,销毁野生鱼菜单4000余份,摘除违规店招300个次,移交案件线索2起,立案查办11起。
加强宣传引导消费。制定了《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通告》,印刷张贴公告18000多份,分别在巴中市三县两区农贸市场、餐饮、商超、水产品加工等场所进行发放粘贴,通过官方网站、新闻媒体对外发布。
加强重点场所监管。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为重点,严格要求企业不得采购、加工非法捕捞渔获物;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餐饮、水产制品生产经营企业为重点,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发现含有“捕捞”“河鲜”“江鲜”和非法捕捞渔获物名称等字样、信息的,督促经营单位立即予以更换、删除或遮盖。
加强线上监测力度。快速对全市网站、电商平台、微信公众号、网络直播等定向开展售卖“长江野生鱼”“江鲜”“河鲜”等行为进行专项监测,检查是否存在发布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信息。
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八个严禁”,围绕非法采购经营无合法来源水产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虚假违法广告等行为。目前巴中市已查办11个“长江禁捕打非断链”的相关案件。
加强市场准入服务指导。对企业经营范围或名称含有“捕捞”“江鲜”“河鲜”等字样的新申请企业,及时变更注销不符合冠名“野生”、“河鲜”等餐饮企业登记名称。 记者白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