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观察 曾永丽 四川在线记者 樊邦平

  1月6日,记者从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日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谢江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进行公开宣判:驳回上诉,维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2020年6月30日,作为异地办理的案件,我们便对谢江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在长达20余年的时间中,以谢江为首的涉黑团伙通过开设赌场形式,引诱民营企业主参与赌博,并采取暴力、软暴力等方式催收赌债,导致多家民营企业破产倒闭,为地方社会带来了恶劣影响。

  此次省高院的宣判,不仅标志着这一长期盘踞在成都,以民营企业主为作案对象的特大涉黑赌博团伙走向了覆灭,也标志着由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异地办理的这一案件画上了最终的句号。

  网罗多人为其效力 势力不断发展壮大

  2000年起,谢江等人合伙在成都市成华区经营茶楼并组织赌博,通过利诱等手段先后网罗宋永刚、付仕江、王勇、谢贤春、张明贵等人到茶楼帮忙,形成了其势力的“原始雏形”。

  2002年2月,张某某等人以在谢江之父经营的汽车厂购买的农用车出现质量问题为由,带领十余人到该厂谈判退车未果,谢江得知后安排多人持枪、菜刀和钢管棍棒前往殴打对方,致张某某一方多人被打后跪地求饶方才罢休。经此事件,谢江等人“一战成名”,社会影响力大增。之后,谢江陆续招揽、网罗、纠集亲属谢严政、黄浩亮、胡海涛,刑满释放人员王维勇,社会闲散人员彭锦陶,及苏星军、王燕军、王振齐、肖磊、付磊、宋露波、苏强、付宇、李智等人,为其开设赌场提供服务,黑社会性质组织逐步形成。

  据调查,该组织成员人数众多,结构较为稳定,有明确的层级分工,谢江是“老大”,负责决策和指挥整个组织的运转;张明贵、黄浩亮、王燕军是“部门负责人”,直接听命于谢江并执行谢江指示进行日常管理。

  为“规范管理”,谢江还组织成员集中就餐、集体旅游、发放工资、节日派发红包、收账提成并开除、疏远违反组织纪律的成员,拉拢、控制组织成员,并制定不准吸毒、不准赌博等不成文的规约和纪律,以树立其组织者、领导者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