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官网1月15日消息,据宜银罚字〔2021〕1号,四川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1。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2。未按照规定对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备案;3。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统计报表;4。占压财政资金。
人民银行宜宾中支决定对其予以警告,并处单位罚款102.04万元,分别处反洗钱分管副行长个人罚款1万元、渠道运营部前总经理个人罚款1万元、兴丰支行行长个人罚款1万元、洛亥支行行长个人罚款1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官网1月15日消息,据宜银罚字〔2021〕1号,四川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1。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2。未按照规定对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备案;3。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统计报表;4。占压财政资金。
人民银行宜宾中支决定对其予以警告,并处单位罚款102.04万元,分别处反洗钱分管副行长个人罚款1万元、渠道运营部前总经理个人罚款1万元、兴丰支行行长个人罚款1万元、洛亥支行行长个人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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