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新闻网讯(记者 周柳)2月25日,记者从乐山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为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乐山市交通运输局、乐山市公安局、乐山市应急管理局、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乐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乐山市生态环境局、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乐山市主城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理的通告(试行)》,将从2021年2月27日起,对乐山市主城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行通行管理。

  对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通行管理,本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区域管控”的工作思路,遵循“三优先三避开”的原则,即:高速公路优先、高等级普通公路优先、运行里程最短优先,尽量避开人员聚集区、水源保护地、山区低等级公路。各县(市、区)可根据当地实际,加强沟通协调,划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通行区域和时间。

  据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禁止通行时段为工作日的早、晚高峰时段(7:30至9:30,17:30至19:30)和法定节假日期间早、晚高峰时段(9:00至11:30,16:00至19:30)的乐山市主城区。

  通行管控内容主要为五个方面:

  (一)过境乐山市主城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禁止通行时段一律经绕城高速公路运行,禁止进入长青路、鹤翔路、通棉路、岷江三桥、S348大佛绕线、大渡河大桥。

  (二)对涉及进入乐山市主城区负责生产生活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经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定后,提前5个工作日到交警部门申报通行路线,并办理危险货物入城证,经交警部门批准后方可按许可路线通行。

  (三)运输雷管、炸药、剧毒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一律不得进入乐山市主城区。

  (四)元旦节、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期间,剧毒、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一律停止运输经营行为。

  (五)乐山市主城区各加油站、加气站(CNG加气站和LNG加气站)在每日21时至次日7时进行油气配送和装卸,其余时间不得进行配送和装卸。

  通行工作要求:

  (一)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要根据通行管理通告要求,及时调整运输计划。准予通行时段,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危险货物运输各项规定,严禁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线路运行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广大危货运输车辆驾驶从业人员要自觉服从管理和指挥,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三)交通、公安、城管等部门将强化路检路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交通、公安、城管等部门将依法对车辆及驾驶员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