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房本和300多户业主

  2012年前后,300多名购房人购买洪雅县“依云观邸”小区二期(8至13栋)的房屋,开发商承诺一年后办理房本,然而拿证时间一拖再拖

  ●3场法院官司和多年维权路

  开发商之一把房屋土地抵押,导致房屋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无法正常交易,无法抵押融资,业主也无法转户口,遂开始寻求司法帮助

  2021年的春节,对眉山市洪雅县“依云观邸”小区二期业主来说是一个难忘的春节。节前,他们终于拿到了讨要8年的第一批不动产权证书。“在这里过年也有几年了,但今年我才能算是真正在自家房子里过年。”业主余爷爷对记者说。□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兰楠

  难办的房本土地被私自抵押,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2012年前后,余爷爷等300多名购房人购买洪雅县“依云观邸”小区二期(8至13栋)的房屋并办理房屋备案登记。开发商承诺一年后办理房产证(后启用不动产权证书),但之后一推再推。

  “之前跟我们说2013年底办,后来说2015年,再后来又说2017年。”业主刘阿姨说,等到2017年下半年大家再也坐不住了,到相关部门一打听才知道,这房子根本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原因是开发商之一的金新嘉公司早就把房屋土地抵押了。

  “从那时开始讨要房本就成为了我的新工作。”余爷爷告诉记者,他原本家在农村,夫妻俩用打工挣的钱帮儿子在城里买了房子,老两口也准备安享晚年,结果却遇到这样的事。

  “买房到现在8年多时间,我们的房屋无法正常交易买卖,无法抵押融资,无法转户口,孩子入学难。我们遇到的困难是一天一夜都说不完。”刘阿姨说。

  时间回到2010年。金新嘉公司以其持有的14858.49㎡土地使用权与远兴房地产公司联合开发建设了“依云观邸”小区二期(8-13号楼)项目。2013年5月30日,禾森电力公司向聚兴诚小额贷款公司借款700万元,借款期限截至2013年11月29日,金新嘉公司以该房屋所在土地使用权,为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土地抵押登记。后来,禾森电力公司到期未偿还借款,聚兴诚小额贷款公司便将其起诉至法院,金新嘉公司也成为同案被告。2014年1月法院作出判决,如禾森电力公司无法履行给付义务,金新嘉公司需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即原告聚兴诚小额贷款公司有权对金新嘉公司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行使抵押权。“简言之,只有抵押权消灭,余爷爷等业主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一位业内人士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