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富强 四川在线记者 陈松

  “交警,你好,我刚才发现一辆“的士”在高速上逆行,很危险,请严查它”。2月25日下午16时许,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三分局十七大队民警接到一起举报电话,民警接警后立即开始取证调查。

  16时30分许,民警通过视频证据调查到该车所属的出租车公司,并联系该公司安全负责人及逆行出租车驾驶员于2月26日上午到大队部接受处理。

  2月26日上午11时许,出租车公司安全负责人及驾驶员来到大队部,在铁证面前,驾驶员承认了自己在高速上逆行的事实。经警民询问得知:原来驾驶员从S41遂宜毕高速长宁收费站上站,准备从绥庆收费站出站,因对路线不熟悉,加上没看清路牌,在绥庆枢纽互通错误驶入重庆方向后,抱着侥幸心理调头逆行500余米匝道,所幸期间车辆较少,没有发生事故。民警了解完情况后对驾驶员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告知其在高速路上逆行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驾驶员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今后不会再犯类似错误。

  最后,民警对该驾驶员进行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要求出租车公司按照公司规章进行处置,并将处置情况书面反馈于大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