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从范某某家里搜出的疑似野生动物肉块。民警从范某某家里搜出的疑似野生动物肉块。

  中新网四川新闻3月2日电 (记者 张浪)记者2日从四川省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木头派出所获悉,日前,该所民警进行森林防火检查过程中,在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清水村村民范某某的住处内发现其存放有大量铁制捕兽夹后,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范某某的住处进行了搜查,在搜查过程中民警从犯罪嫌疑人范某某住处堆放杂物的房间内搜查出大量铁制捕兽夹。

民警从范某某家里搜出的疑似野生动物肉块。民警从范某某家里搜出的疑似野生动物肉块。

  经现场清点,共计有功能完好的小号捕兽夹6个,大号捕兽夹10个。同时在犯罪嫌疑人范某某居住的房间堂屋的冰箱急冻室内查获疑似野生动物肉块两块。经讯问犯罪嫌疑人范某某,疑似野生动物肉块系犯罪嫌疑人范某某于2019年7月中旬在清水村6组自家包谷地内发现有野生动物啃咬的痕迹后,在未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便从家中取出捕兽夹,在包谷地附近的山林周边使用预先设置捕兽夹陷阱的方法,捕获野生“拱猪儿”(学名:猪獾)一只。所捕获的“拱猪儿”被范某某当日带回家中以开水烫毛的方式进行清理后和家人食用了一部分,剩下的后肢肉被分成两块后冷冻在自己家的冰箱冷冻室内。

  犯罪嫌疑人范某某因涉嫌非法狩猎案,现已被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