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婚姻登记机构联系方式
婚姻登记办理所需材料
01结婚登记
1、男女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2、男女双方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3张。
02离婚登记
1、男女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2、男女双方结婚证;
3、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男女双方二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
注:办理离婚登记,需在同一婚姻登记处进行离婚申请和领证。
03补领登记
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当事人,可提交婚姻登记处颁发的原婚姻登记证、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或在四川省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中可以查询到婚姻登记记录的,视为婚姻登记档案查证属实,可直接办理补领。
若不能提供上述资料或信息,当事人能提供下列两项及两项以上材料的视为充分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可以办理补领。
1、户口簿或常住户口登记表上夫妻关系的记载;
2、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夫妻关系的单位履历表或人事档案复印件;
3、两名以上的近亲属或邻居作出的当事人为夫妻关系的声明。相关证明人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当事人共同到婚姻登记处补领结婚证,进行书面声明并对证明事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原婚姻登记处出具的当事人办理过结婚登记的证明;
5、有关部门存档的结婚证复印件,需加盖使用单位印章;
6、有夫妻关系记载的公证书原件;
7、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