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彭强

  针对四川省水泥协会组织水泥企业联合涨价遭处罚一案,官方披露了更多信息。

  今年1月,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称四川市场监管局)连发多条公告,以违反《反垄断法》为由,对四川省水泥协会及当地六家水泥生产企业处以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总计近6000万元。

  3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官网显示,四川市场监管局披露了详细的行政处罚决定。

  该处罚决定显示,2017年7月,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称四川发改委)从多个渠道收到举报称,四川省水泥协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联合涨价。当月20日,四川发改委对协会及涉事六家水泥生产企业予以立案调查。

  在机构改革后,该案的调查及处理,由四川市场监管局继续履行。

  经查实,2016年10月,四川省水泥协会以扭转水泥市场价格下滑、实现行业扭亏为由,通过会议组织和推动具有竞争关系的六家水泥经营者,在市场占有率高、下游用户集中的成都区域内推涨散装水泥价格。

  这些企业达成并实施了统一散装水泥涨价时间、调价幅度的垄断协议,其他地区的水泥企业和下游用户难以对其形成供给和需求替代。

  涉事的六家水泥生产企业分别为四川省星船城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峨眉山佛光水泥有限公司、四川西南水泥有限公司、四川峨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亚东水泥有限公司、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卓创资讯水泥分析师王琦曾对界面新闻记者称,上述六家企业均为当地的大型水泥生产企业,水泥熟料产能总和超过四川省的一半。

  水泥熟料是以石灰石、粘土等原材料,按照适当比例配比成生料,烧至部分或全部熔融,经冷却而成的产品,是水泥的半成品。

  处罚决定显示,2016年10月,四川省水泥协会组织上述六家水泥生产商,召开了“十月份复价减亏工作推进会”,最终经两阶段讨论,决定涨价方案,并同意制定发送给下游客户。

  在实施涨价的同时,四川省水泥协会还组织六家水泥经营者开展监督工作,对拒不接受涨价、未确认涨价的下游客户统一联合停供,并向各家水泥经营者抽调出办公员工,以协会的名义发放加班补贴。

  四川市场监管局在处罚决定中指出,四川省水泥协会在垄断协议达成和实施过程中,起到了主导和积极推动的作用,违法情节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