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海棠街道府街社区顺城街片区乐山市市中区海棠街道府街社区顺城街片区

  四川在线记者 刘付诗晨

  5月9日,乐山九龙巷附近老旧小区的改造进入最后收尾阶段,“还差地面的一些铺装和小区智能设备的安装”,相关负责人介绍,从去年开始,乐山对全市城镇老旧小区实施为期三年的改造提升计划,通过优化功能、改善环境、提升档次,让老旧小区焕发新活力。

  如今,老旧小区改造又有大动作。近日,记者从乐山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乐山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获悉,到2021年底,全市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700个,涉及居民约4万户;到2022年,全市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到“十四五”末,力争基本完成乐山市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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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造完善小区配套

  和市政基础设施

  根据《方案》,乐山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按照“民生优先、补齐短板”“政府引导、多方参与”“成片改造、注重特色”“建管并重、长效管理”四项基本原则进行。对小区建筑本体和周边环境适度提升改造,重点改造完善小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防灾防疫功能;科学系统谋划,鼓励连线成片改造,形成整体改造效应,兼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展现城市特色,延续历史文脉。

  《方案》明确,各县(市、区)应结合本地实际,将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纳入改造范围,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

  根据居民不同生活需求和财政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类改造内容,重点实施基础类改造,突出补齐功能性设施短板,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完善类改造和提升类改造,统筹推动城市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