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日前,市住建局联合市自规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调整监管措施、降本减负、财政金融支持和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12条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措施》自5月6日起正式施行。
12条政策措施分别是:容缺办理相关规划和建设许可手续,出让土地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优化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优化预售资金监管,合理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节点,强化落实纾难解困税收支持政策,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加强住房公积金对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对医疗防疫人员及普通购房群体给予支持,优化房地产开发环境,优化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以及加强物业服务监管等。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对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措施》明确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35万元调整至40万元;双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至50万元。
另外,从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雅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疫一线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机构人员在雨城区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改善型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不含购买定向限价商品住房、人才房等定向销售的住房,下同),参与市内防疫一线工作的给予300元/平方米补贴,享受补贴的人员与卫健部门确定的新冠肺炎临时性工作补助的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机构人员一致;参与援助湖北省防疫工作的给予400元/平方米补贴。每名人员享受一套补贴政策,夫妻双方都属于补贴范围的,只享受一套补贴政策。
对在雨城区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改善型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购房群众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额度为200元/平方米。凡购买新建商品房产权车位的,每个产权车位给予车位销售价格4%的补贴,购买者申请享受补贴的车位最高限额2个,车位销售价格不得高于政策出台前实际销售价格。
总体看来,《措施》内容涉及优先满足刚需,有效遏制投机炒房;运用金融、税收等经济手段,确保精准施策;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引导市场回归理性等方面。其发布是对我市既有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深化完善,对于构建房地产市场长效管理机制,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
本报记者 石雨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