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新闻网讯(记者 宋瑞琦)5月25日15时40分许,一辆车牌号为川LJ***1的红色轻型栏板货车从乐宜高速公路犍为南收费站缓缓驶出,进入交通安全执勤点。现场执勤民警示意该车靠边停车出示行驶证、驾驶证进行安全检查。该驾驶员称驾驶证没带在身上,民警立即对其进行人像识别,识别结果显示该驾驶员无任何驾驶信息,属于无证驾驶。

程某因无证驾驶被民警挡获程某因无证驾驶被民警挡获

  执勤人员随即将驾驶员带到警务室继续询问,经过核实。驾驶员程某,男,来往于乐山城区至犍为以贩鱼为生,当天自家门市卖鱼生意异常火爆而断货,由于所雇佣的驾驶员有事不在,他便想着自己已经过了科目二,且乐山到犍为都是高速公路,一时技痒想练练手艺,抱着侥幸心理驾驶车辆到乐山拉鱼,没想到刚出收费站即被查处,程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民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对程某开具了违法行为通知书通知其15天之内来单位接收处罚。程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