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徐莉莎
6月22日,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简称“科创十条”),旨在营造一流创新生态,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造,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
作为省委全会的配套政策,“科创十条”是对全会决定总体部署的具体化,更具务实操作性和政策突破性。该政策由省领导牵头,由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办)、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合力研究起草。
文件虽短,内容不过2000余字,但10条政策条条干货,含金量高,涉及创新平台建设、创新生态优化、创新人才聚集三大方面。
建设创新平台方面,“科创十条”聚焦对四大类平台的支持。支持重大基础研究创新平台加快落地建设,文件明确了省市县三级共同投入机制。对备受关注的天府实验室建设,文件明确省级财政对其建设、运行给予定额补助,建设投资以所在市为主,省上重点予以政策支持。
在对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的支持上,对获批国家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的,按国家资金支持标准给予1:1配套资金。对省级产业创新中心,给予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的30%、最高2亿元的资金支持。
省级中试研发平台,是我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的“空白点”。“创新十条”中提出,支持设立跨高校院所的省级中试研发平台。省级财政安排8亿元,对中央在川和省内各类研发机构在川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给予支持,对省级中试研发平台和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给予引导激励。同时,鼓励建设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和创新联合体。
在优化创新生态方面,则以问题为导向,从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入手。
针对我省基础研究投入较低的问题,省级财政将安排5.5亿元,每年支持基础研究项目2000个以上,推动实施一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对企业从事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的,按不超过研发支出40%、最高200万元给予后补助支持。
针对我省企业创新投入不足问题,文件明确了对相应企业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和研发投入的后补助支持。还特别提出对国有企业实施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引进创新型领军人才、建立境内外研发中心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可视同考核利润。
在前期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基础上,“科创十条”也更进一步。明确支持中央在川和省属高校、院所等科研事业单位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前非资产化管理试点,试点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前不纳入国有资产管理。
在聚集创新人才方面,“创新十条”大力聚集高端紧缺人才、支持建设高水平创新团队,注重激发引才用才活力。
“科创十条”中提出,“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分别增加50个名额,增设国防科技领域人才专项,加大对博士后的自主培养力度。“天府峨眉计划”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申报范围拓展至高校院所,增加10个创新团队名额。“天府青城计划”增设创新团队项目,遴选支持10个创新团队。在川单位每培养或新增全职引进一名两院院士、国家级科技领军人才,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奖励。省级人才专项事业编制数增加到2000个。
为激发人才活力,文件提出支持事业编制科研人员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参与各类创新平台建设。探索将技术经纪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绩效作为职称(职务)评聘、岗位聘用的重要业绩。允许科研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科研人员以“技术股+现金股”形式持有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