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刘佳

  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开展以来,四川全省市场监管部门以案件查办为抓手,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重拳出击,查办了一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具有警示意义的违法案件。8月26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向社会公布了四川铁拳行动第二期十大典型案件。其中,知识产权侵权方面的案例值得关注。

  内江市隆昌市市场监管局查办的四川省隆昌金玉玻璃有限公司生产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案情介绍:2020年12月24日,隆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会同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打假人员依法对四川省隆昌金玉玻璃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当事人仓库里发现3万个正面标注有“定制老酒、泸州文字带麦穗图案注册商标、中国。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SC11551050250069”等内容、背面标注有“品名:旭日名酒行定制老酒、地址:四川泸州国窖广场、泸州老窖热线:4008881573”等内容的玻璃酒瓶。经查,当事人在泸州世纪醇香酒类销售有限公司未提供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书及商标使用授权书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为泸州世纪醇香酒类销售有限公司烤花制作“泸州老窖牌旭日名酒行定制老酒”酒瓶3万个,单价为4.1元/个,违法经营额为123000元。

  处理结果:当事人在未得到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授权的情况下擅自生产“泸州老窖牌旭日名酒行定制老酒”酒瓶,并在酒瓶上烤花制作了“泸州文字带麦穗图案”注册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四) 项“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的规定,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该局于2021年3月29日对当事人给予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的3万个“泸州老窖牌旭日名酒行定制老酒”酒瓶,并处罚款12.3万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4月,隆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