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检合力定罪量刑

  案件移送到广安市广安区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发现两人转账流水高达200余万元,最终精确认定男方实际“借”了80余万元、还了40余万元。2020年4月,该院以被告人张俊涉嫌诈骗罪向广安区法院提起公诉。

  广安区法院经过多次开庭审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作无罪辩护,案件审理由此陷入僵局。经法官专业委员会讨论后,法官们在罪与非罪的问题上分歧意见大,于是决定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广安区检察院分管刑检工作的副检察长率该院检察一部主任和案件承办人应邀列席了审委会。

  会上,检察机关阐述了被告人构成犯罪的理由:一是公安机关取证合法、内容客观真实,无刑讯逼供等非法证据排除情况;二是被告人主观上有诈骗的故意,隐瞒已婚事实,目的在于拉近关系下手骗钱,例如,其编造的家境殷实、有别墅和豪车等内容,经查完全是子虚乌有的事情,同时,被告人采取边“借”边还的方式,目的在于取得被害人的完全信任;三是被告人“借”的钱并没有用于投资,其所谓的开火锅店及装修,全部由其父母投资并得到了证实,此后被告人辩称还了非法高利贷等,经查资金去向不明,同时其无法自圆其说;四是被告人“借”款时无还款能力,后来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还玩起了“失踪”的把戏,客观方面实施了以“借”为名骗取钱财的行为。

  经慎重研究,广安区法院采纳了广安区检察院的指控意见,一审判处被告人张俊有期徒刑5年6个月。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广安市中级法院。广安中院二审认定的诈骗数额略有减少,最终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文中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