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黑龙滩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部分正在邻水而建的低层楼房。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供图) (位于黑龙滩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部分正在邻水而建的低层楼房。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供图)

  黑龙滩水库兴建于上世纪70年代,水域面积23.6平方公里,总库容3.6亿立方米,改变了仁寿县曾经“十年九旱”的面貌,被当地群众视作“生命水源”,如今更是眉山市区、仁寿县、乐山市井研县近300万群众的饮用水水源地。

  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准保护区是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外,为涵养水源、控制污染源对饮用水水源水质的影响,保证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水质而划定,需实施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和生态保护的区域。2017年12月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眉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中明确规定,“禁止在准保护区内新增居民集中居住点”。

  然而2018年4月以来,黑龙滩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审批通过20个房地产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222亩。截至督察时,已有322栋、占地约546亩的低层楼房建成,还有大片项目工地不断挤占黑龙滩水库生态空间。

  记者现场看到,水库北部及西北部区域大量植被遭到毁坏,原有林木已被成片高楼和洋房取代。另据了解,2018年以来,黑龙滩流域内还发生过88件破坏林地案件,涉及林地面积761.58亩,其中防护林56.80亩;黑龙滩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342.56亩林地被侵占,其中防护林63.45亩。

  记者问:“距离水库这么近,又在准保护区内,如果大量居民入住,是否会产生生态环境隐患?”在现场的仁寿县政府工作人员表示:“我们建有截污干管,应该没事吧。”

  督察组调查显示,房地产开发区域水源涵养功能已基本丧失,影响了黑龙滩水库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