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违规决策让路地产开发 生态环保建设被动缓慢

  饮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虽然属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但却是生态敏感区,具有水源涵养功能。督察组调查显示,眉山市及仁寿县为达经济发展目的,“千方百计”为房地产立项扫除障碍。

  一是违背立法本意强行解释。

  督察组调查显示,眉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无法律解释权的情况下,分别于2018年3月、2020年4月向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仁寿县政府出具书面说明,将条例中“禁止在准保护区内新增居民集中居住点”的规定,解释为“本款规定的立法原意是禁止在准保护区内场镇规划区外的农村地区新增居民集中居住点”,为该区域房地产开发“亮绿灯”,直接导致准保护区内20个房地产项目相继违法开工建设。

  二是违规办理林地使用手续。

  《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禁止非更新性、非抚育性采伐和破坏饮用水水源涵养林、护岸林和其他植被。但督察发现,2018年以来,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违规为有关房地产项目办理林地使用手续,导致准保护区林地遭受破坏和侵占。

  而在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上,当地却表现出被动姿态。据四川省政府批准的《四川省黑龙滩生态环境保护试点总体实施方案》,眉山市应于2017年底前建成生态环境保护工程项目53项。而截至督察时,仍有8个项目未完成甚至未实施,其中应建设的4000亩生态涵养林只完成了192亩,仅占4.8%。

  不仅如此,记者还了解到,在督察组进驻前,当地虽已拆除部分邻近水面的楼房,但进展缓慢,等督察组快来时却“突然加速”。

  在拆违工地,工作人员介绍,被拆除的有低层建筑、低密住宅和小高层等,前后拆了许多次:前年拆了2栋5套,去年拆了10栋19套,今年7月督察组进驻前又拆了35栋92套。

  记者走在被拆除区域,这里已经进行了复绿工程,但由于时间短暂,再加上雨水冲刷,方格式的小草皮还未完全长拢,间隙处裸露着黄土和石头。现场还有两块遗留墙体,不远处,一块大展板孤零零地俯卧在草地上。工作人员介绍,不完全拆除是为了预防水土流失。

 (在被拆除区域,记者看到虽然已经进行了复绿工程,但由于时间短暂,再加上雨水冲刷,方格式的小草皮还未完全长拢。 新华社记者 康锦谦 摄) (在被拆除区域,记者看到虽然已经进行了复绿工程,但由于时间短暂,再加上雨水冲刷,方格式的小草皮还未完全长拢。 新华社记者 康锦谦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