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要求办理社保的声明是否合法有效?

  不合法也没有法律效力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那就是员工不要求办理社保的声明是不合法、没有法律效力的。”黄磊告诉记者,从合同、声明的自主性来讲,有一些是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为主,但是有一些是属于强制性的规定或者义务,不以当事人的约定为转移。比如,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企业或者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属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不能放弃,也无法用声明或协议方式免除该义务。“因此,员工不要求办理社保的声明是不合法,也没有法律效力的。”

  黄磊进一步解释,通常大家所说的“五险一金”中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均属于社会保险。按照前述法律规定,企业或者用人单位有必须为员工进行办理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另外,在国务院发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中第一章第二条也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即是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具体到本案来说,虽袁某、刘某、冯某三人均于2017年签署了不要求宜宾某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为其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关系的声明,但及时足额为劳动者办理并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因劳动者单方的意思表示而免除。 “所以,袁某、刘某、冯某不要求公司办理社保的声明是无效的。”杜伟也告诉记者说,该公司不为三位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关系也是违法、违规的行为。

  有不要求办理社保的声明,受了工伤企业还赔不赔偿?

  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员工工伤后产生的费用需由企业负担

  在本案中,袁某、刘某、冯某与某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黄磊告诉记者,在这样的前提下,员工出现工伤,假如公司购买了工伤保险,那该公司需支付部分的赔偿金,其余均由社会保障部门的保险基金赔付。如果公司没有购买工伤保险,赔偿金则需要企业独自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进行支付。

  “这就是说,即使有所谓的声明,但是一旦出了工伤,公司还是需要赔偿。” 黄磊介绍,这在《工伤保险条例》上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一般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购买了工伤保险,企业只需支付相对较少的赔偿金,其余大头由社会保障部门的保险基金赔付。但是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赔偿金则可能全部需要企业负担。”黄磊说,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并构成工伤,侵权人已经赔偿的,劳动者有权请求用人单位支付除医疗费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企业不给员工办理社保会有哪些后果?

  员工可以解除合同,企业还可能将面临行政处罚

  如果企业不给员工办理社保会有哪些后果?杜伟告诉记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下称《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相关规定,在这样的情况下,员工方面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企业或者公司方面,还可能将面临社保机构的行政处罚。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另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的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在企业或者公司方面,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还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