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刘春华
10月11日,四川在线记者从四川省人社厅了解到,自2021年10月1日起,我省自行组织的职业资格考试(二级建造师等)以及与职称相关的考试(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等)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证明),通过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电子证书系统制作电子证书或合格证明(以下统称电子证书)。
“此举是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的要求,进一步创新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模式,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水平,深入推进‘温暖人社’建设。”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全省范围内以及其他可互认地区,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证明)具有同等效力,其他任何形式的电子再转换版本,不具备相应效力。
通过上述考试合格人员,可在四川省人社厅官方网站(http://rst.sc.gov.cn)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电子证书系统”查询、下载或打印电子证书。需使用时,持证人可直接出示电子证书或其纸质打印版。用人单位或个人可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电子证书系统”对电子证书有关信息进行验证。
对于遗失的纸质证书(证明),已实行电子证书的,原则上不再补办纸质证书(证明);暂未实行电子证书的考试项目,持证人员可按照原规定程序向证书发放机构提交相关材料申请补办纸质证书(证明)。
四川省自行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电子证书样式
四川省自行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电子证书样式
四川省自行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电子证书样式
(图片来源:四川省人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