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名山区检察院获悉,名山区检察院在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中,通过调处一起工伤赔偿纠纷,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意见,成功化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2020年8月,施某到名山一工程项目工地从事木工工作。2020年8月23日15时许,施某在该工程项目工地进行拆除模板作业时,因模板断裂,导致其从2米高的模板上掉落受伤,后经医院诊断为左侧多肋骨骨折,左侧肩胛骨骨折。经雅安市名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施某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认定为工伤。

  事发后,施某与该建筑公司达成工伤赔偿协议,但该建筑公司在支付部分赔偿金后未按约定向施某支付剩余的10万元赔偿款,经施某多次催促未果。2021年8月4日,施某向名山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请求检察机关帮助其追讨被拖欠的工伤赔偿金。

  名山区检察院在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立即向施某和人社部门调查核实了相关案件事实,联系了该建筑公司进行释法说理,通过不懈努力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帮助施某拿到了应得的伤残赔偿款。

  该案的成功化解,既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缓和了企业和农民工之间的矛盾,也节约了司法资源,起到了很好的以案释法效果。

  郝珩雄   

  记者  李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