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

  11月5日,记者从成都交警十三分局获悉,近日,该分局查获一起改装车辆超载达432.65%的案件。目前,该驾驶员肖某某因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第124号令》面临驾驶证被扣6分、罚款2400元的处罚。

  11月2日17时25分,成都交警十三分局民警按照客货运输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在郫都区西源大道开展巡查时,发现一辆行驶缓慢的川F95520号牌重型自卸货车车身明显加装改装,立即喊话将车拦停。民警现场检查发现该车满载建筑辅料,涉嫌严重超载。经过磅称重,该车毛重(车货总重)高达100180kg,是名副其实的“百吨王”!

  车辆行驶证显示,该车整备质量为14880kg,核定载质量为15990 kg, 实载量85330kg,超载69180 kg,超载达432.65%。这样一个庞然大物违法上路行驶,就相当于是一颗移动炸弹!想想都让人后怕。

  随后,交警十三分局民警将该车押送到都江堰卸载了超载货物,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并对驾驶员肖某某实施违反《道法》第48条第1项“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质量30%以上”的违法行为,依据《道法》第92条第2款之规定,给予其驾驶证记6分、罚款1900元的处罚;对其实施违反《公安部第124号令》第55条“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依据《公安部第124号令》第58条第2款之规定,给予其警告并罚款500元的处罚。同时,责令驾驶员肖某某将车辆恢复原状。

  成都交警提醒货运驾驶员朋友:超载运输危害大,发生事故悔莫及;道法始终记心里,安全牢牢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