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三:新增线上渠道

  强化“天府救助通”平台应用,群众可采取互联网方式提出申请,明确可通过国家或地方政务服务平台、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查询获取的相关材料,不再要求群众重复提交。

  亮点四:优化简化流程

  落实“放管服”改革,明确具备条件的地方可按程序将低保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低保审核确认工作时限由原来的37个工作日缩短为30个工作日以内。此外,降低了入户抽查比例,灵活保留民主评议环节。

  亮点五:完善动态管理

  对于家庭成员中有重病、重残人员且收入基本无变化或短期内家庭经济状况和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相对稳定的低保家庭,由每半年复核一次修改为每年复核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家庭,由城市按月、农村按季复核均修改为每半年复核一次。

  亮点六:低保金按月及时、足额发放

  规定低保金可采取补差或分档方式发放,明确采用分档发放的,各档计发标准应当与家庭困难程度相符合,原则上不得少于3档,严禁实行平均发放。低保金发放由原城市按月、金融不发达农村地区按季发放均修改为按月及时、足额发放,且原则上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到低保家庭的账户,确保资金发放安全、及时、快捷。

  亮点七:强化政策衔接

  为鼓励困难群众积极就业、自立自强,对实现就业的低保对象,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可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并对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低保家庭,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渐退期。

  民政厅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