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 1月7日晚,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孝感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市民报警,对方声称在市区黄山路一高架桥附近遭遇抢劫。接到报案后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赶往现场进行调查。

  “晚上我和老板一起吃火锅,现场老板给我结算了一万多的工钱。但回家路上我遇到了抢劫,钱和银行卡被抢走,手机也摔坏了……”在案发现场,报警人段某仔细将自己遭遇抢劫的过程告知给前来办案的民警,但奇怪的是不管通过调取该路段的监控视频进行查询,还是对现场痕迹进行勘察,都没有报案人段某被抢劫的线索。

  随后,民警再次询问报案人段某案发经过,又查看了他被摔坏的手机,发现事有蹊跷。段某摔坏的手机痕迹,明显是很早以前的,而且从他的行程记录发现,当晚他是从成都坐车到德阳的,这与段某本人所说的和老板在市区吃饭的情况有出入,民警当即怀疑段某在撒谎。

  面对民警的质疑,段某又称自己当晚去了成都,但随后又回来和老板吃饭,还说自己找的短工,从未问过老板的名字和电话。随后,民警让段某带他们去当晚吃饭的地方,段某将民警带至华山路附近某火锅店,由于当时已近凌晨,火锅店早已打烊。

  段某自以为此事无法核实,民警当即联系到火锅店老板前来,并调阅了当晚全部监控,从头至尾就没有看到过段某的身影。此时的段某还是万般抵赖,否认自己报假警的事实,民警随即将段某带回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调查。在审讯室内,当民警向段某宣讲了报假警触犯法律的严重后果时,段某有些沉不住气。随后,段某便承认了自己报假警的事实。

  段某表示,自己家庭关系不是很好,一直在外打工,对家里人说在德阳,而实际上却是在成都。眼看马上就过年了,自己的兜里也没什么钱,怕回家与家人发生冲突,便心生一计,谎称自己遭遇抢劫,让公安机关来给他作证,以达到让家人无法怪罪他的目的。

  目前,段某因涉嫌谎报案情,已被公安机关依予以治安处罚。(赵彬羽 曾可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