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颖昳
1月17日,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发布数据,2021年,四川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080元,较上年增长9.6%,与2019年相比两年平均增长8.5%。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444元,较上年增长8.3%,两年平均增长7.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575元,较上年增长10.3%,两年平均增长9.5%。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之比为2.36,较2020年下降0.04,较2019年下降0.1,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持续缩小。
2021年,受下半年散发疫情增多、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幅度加大和上年同期基数逐季升高等多重因素影响,全年城乡居民收入增幅呈现前高后低、增幅逐季放缓的趋势。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一季度为11.5%,全年降为8.3%;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一季度为16.3%,全年降为10.3%。
2021年,全省经济持续恢复,就业优先政策持续强化,城乡居民就业形势稳中向好,居民工资性收入稳定增加。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达到23934元,较上年增长9.0%,两年平均增长8.1%,在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中占比为57.7%,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比2019年提高1.1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5514元,较上年增长10.8%,两年平均增长8.8%,在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中占比为31.3%,比2020年提高0.2个百分点,比2019年降低0.3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对我省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压舱石”作用持续显现,对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带动尤为明显。
受2020年低基数影响,2021年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增速虽较农村略高一些,但两年平均增速仅4.5%,而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两年平均增速为8.6%,明显快于城镇。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乡村产业发展带动、疫情影响农村好于城镇、“近郊游”“乡村游”逐步成为新旅游热点等多重因素影响下,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在可支配收入中占比及两年平均增速均好于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