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车辆驾驶人行驶高速公路时,要严格控制车距、保持安全车速、靠右行驶,确保安全、文明、有序通行。

  运输企业应根据本通告规定,合理调整运输计划和路线,确保相关车辆在管制时间前驶离高速公路,并做好驾驶人的安全培训和监督。

  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要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显著位置设置限行提示,强化入口管理,在禁行时段内禁止相关货运车辆驶入高速公路。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高速公路交通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咨询服务电话:96122、12122

  图片由交警总队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