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 付真卿
“今天,是我们新年的开业第一天。”2月9日上午9点,接到记者电话时,成都龙泉驿区“馋猫鱼”火锅店(店招为“重庆青花椒鱼火锅自助”)负责人张先生刚刚指挥店员拉开卷帘门为迎接客人坐准备,“官司赢了,我们以后做生意更有底气了。”同样更有底气的还有成都温江五阿婆青花椒鱼火锅店老板邹先生。今年春节前,邹先生将“青花椒”中的“青”字重新加进了自家的店招里。
去年年底,一场“青花椒”商标系列侵权案件引爆网络。四川成都、广安等地的数十家餐馆突然被一家远在上海的餐饮企业以商标侵权为由告上法庭,原因竟是他们的店招里有“青花椒”三个字。
不仅被要求撤换店招,还面临数万元的索赔,“从天而降”的官司让一众餐饮店家饱受困扰。他们的遭遇在媒体的关注、司法部门的判决下迎来转折。今年1月,四川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了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四川的餐饮店家们讨回了重新使用“青花椒”的权利。诉讼告一段落,但由“青花椒”案所引发的讨论却仍在持续。回顾整个事件,从商标维权侵权界限,到中小企业权益保护,再到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四川“青花椒案”在多个方面都极具典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