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适度提高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适时制定发布全省城乡低保标准低限,各市(州)城乡低保标准不低于全省城乡低保标准低限,实现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动态管理。计划安排资金138.4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94.6亿元,省级安排13.8亿元,市、县两级安排30亿元。
十五、为75万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75万名困难残疾人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计划安排资金9亿元,其中省级安排3.5亿元,市、县两级安排5.5亿元。
十六、支持基层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
围绕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支持20个县(市、区)改造升级县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驻地镇(街道)和中心镇未成年人保护示范站、村(社区)未成年人保护示范点,夯实保护基础,提升关爱服务水平。计划安排省级资金0.6亿元。
十七、为8100名0至6岁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
支持为8100名符合条件的川籍0至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手术、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康复救助。计划安排资金1.62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0.9亿元,省级安排0.5亿元,市、县两级安排0.22亿元。
十八、推进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
采取减免费用或提供补贴等方式做好政策范围内的基本殡葬服务,推进实现基本殡葬服务普惠性、均等化。计划安排省级资金0.8亿元。
十九、建成40个安全社区,提高建设单位风险防控水平
建成40个省级安全社区,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对通过验收的安全社区建设项目予以补助,补助标准为25万元/个。计划安排省级资金0.1亿元。
二十、支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5800部
对完成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目标任务的地方政府给予奖补。计划安排省级资金2.9亿元。
二十一、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300个全省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300个。计划争取中央补助资金19亿元。
二十二、实施4690余个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91个博物馆和纪念馆全部向社会免费开放
全省4690余个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91个博物馆和纪念馆全部向社会免费开放。计划安排资金4.87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4.36亿元,省级安排0.51亿元。
二十三、实施80余个大型体育场馆免费开放或低收费开放
全省80余个大型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计划安排资金0.9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0.68亿元,省级安排0.07亿元,市、县两级安排0.15亿元。
二十四、加强对22万个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的运行维护
支持22万个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向户户通工程升级后的运行维护,保障人民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的权益。计划安排省级资金1.42亿元。
二十五、实施200个社会工作服务试点示范项目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专业社会工作力量,在200个乡镇(街道)实施社会工作服务试点示范项目,优化基层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服务组织化、专业化水平。计划安排省级资金0.4亿元。
二十六、修缮改造21处烈士纪念设施
对基础条件较差、设施设备不齐的21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修缮改造。计划安排省级资金0.32亿元。
二十七、新(改)建6000公里农村公路
按照做好农村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部署要求,加快实施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乡村振兴产业路旅游路工程、村民小组通硬化路工程,促进农村公路进一步向村内延伸、扩大覆盖面。计划安排资金21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12亿元,省级安排6亿元,市、县两级安排3亿元。
二十八、建成100座农村铁索桥改公路桥建成农村铁索桥改公路桥100座,解决农村铁索桥安全问题,保障临河地区群众出行。计划安排资金2.6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0.6亿元,省级安排1.26亿元,市、县两级安排0.74亿元。
二十九、支持国道351夹金山隧道工程建设
支持国道351夹金山隧道工程建设,改善区域交通条件,基本实现冬季无管制畅行,提升地震地质灾害地区生命通道保障能力,促进沿线特色红色旅游资源开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计划安排资金3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1.1亿元,省级安排1.9亿元。
三十、实施农村通信基础设施能力提升工程
统筹推进国家电信普遍服务项目,深化农村地区4G网络覆盖。计划争取中央补助资金0.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