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刘佳

  3月1日,记者从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日前,邛崃市市场监管局通过食品安全抽检发现,邛崃一饭店使用的大米镉含量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经过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饭店使用的不合格大米是从邛崃一种植专业合作社购进。

  依据上述线索,执法人员立即赴该种植专业合作社开展检查,现场发现其有3台大米加工设备,2名工人正在操作设备加工大米。合作社负责人现场无法提供该专业合作社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合作社内的设备和物品进行了查封。

  经初步调查,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该局执法人员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邛崃市市场监管局将结合“春雷行动2022”,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规范大米生产加工行为,加大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